济南百米以下新建住宅须使用太阳能
发布时间:2015.02.04 浏览:次
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济南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》,公布了今年的节能减排方案。
据悉,济南今年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.1万辆,而且,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,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。在更新改造燃煤锅炉方面,到今年年底,城市建成区除必要保留的以外,要淘汰2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。
实施意见还明确,济南将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,市及县(市)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建筑,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。而且,将大力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,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下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。
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方面,济南今年将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(ETC)建设,到2015年年底,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达到100%,匝道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不低于90%。而且,还会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,到2015年底,95%以上的出租车、45%以上的公交车采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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